湖南:用改革激发人才活力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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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它作为我国第一个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对于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做出明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是制度创新。长期以来,受历史、政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人才评价导向的“行政色彩”还比较浓,考核评价大多依赖于行政命令,既不利于考准人才的真实业绩,也不利于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要消除人才选拔、使用上有形无形的栅栏,就必须把评价人才的标准、方式等逐步交还给用人主体和市场,探索引进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专业性、综合性的评价导向,营造“靠实力说话”、“人人皆可成才”的干事环境。

  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队伍,必定是一支品德好、能力强、作风好的队伍,评价衡量人才也必须综合考虑品行、作风、业绩等要素。当下,各地各单位的人才评价不同程度存在强调论文专利等量化标准、注重学历资历等显性指标的现象,忽视了人才的“软实力”“潜动力”。因此,必须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片面评价标准,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不同类别人才的差异化评价标准,注重从群众口碑中闻品行、从业绩成效中看能力、从工作生活中观作风,让人才真正以综合素质来论高低。

  激发人才活力,必须着力破除体制性壁垒和政策性障碍。常言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要健全政府引导、社会主导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突出价值导向、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等主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从政策、制度等方面为人才评价松绑。更为关键的是,要着力改变“一评定音”“评过就过”的现状,一方面,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监督机制,提高人才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评价之后要注重从人才的长远发展进行纵向跟踪和统筹管理,及时发现人才、用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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