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将开放对海外人才引进新政策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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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介绍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丁斐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从今年5月25日,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29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好《意见》、《实施意见》以及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政策措施要求,确保政策落地,解决具体的操作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和市公安局于8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海外人才有关业务受理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意见》和《实施意见》出台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起草《实施办法》,按照广开言路、集思广益的原则,前期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听取用人单位和外籍人才对在本市工作、居留和出入境、相关待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做好与人社部、国家外专局的沟通工作,就一些涉及国家事权的事项及时请示,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人社部、国家外专局、公安部就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和出入境便利措施给予了大力支持。

  《实施办法》主要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本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之前,如何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二是本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申请人才类签证(R字签证)之前,如何办理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三是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如何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四是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如何办理直接留沪就业;五是《上海市居住证》(B证)最长有效期限延长到10年后,如何办理等;六是本市建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为外籍人才提供更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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