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学校综合分(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围)。
应聘特殊学科的,根据应聘者学校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应聘者的专业测试、学校综合分及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8.说明
应聘者可兼报全区统一招聘学校的岗位,但所报岗位必须与学科专业测试科目相一致。
(二)应聘全区统一招聘学校
1.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2:2021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rc.qpedu.cn),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3月22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3“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
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5.学科专业测试
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日期暂定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测试辅导培训班。
(2)入围名单确定。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学段学科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