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造“G42+”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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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消息,江苏日前在G42沪宁沿线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市及南通市,遴选出12家重点民营企业作为全省首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给予这些示范基地人才人事政策集成支持,最大限度地鼓励、支持、推动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打造“G42+”人才人事综合改革试验区。

  据了解,江苏对于试验区的支持政策主要突出改革探索、示范引领、创新政策、完善机制,包括建立政企双向贯通机制,各级人社部门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示范基地意见,为示范基地提供“一对一”服务,示范基地日常诉求通过服务专员直接反映;

  授权开展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允许示范基地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基础上,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方向和企业实际需求的职称评价标准;

  授权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对示范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职业,及时指导其编制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条件成熟的,优先推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立项;

  授权开展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对其技术技能人才取得的国际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比照认定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国(境)外职业资格职称比照认定目录,直接认定相应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或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优先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示范基地纳入推荐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目录,支持其开发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线上线下开展各类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优先支持提供人才服务,定期整体编制发布示范基地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组建品牌人力资源机构示范基地服务协作联盟;

  优先支持列入人才计划(项目),示范基地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技能大奖、企业首席技师等国家和省人才计划(项目),实行计划单列,不受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申报名额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此外,省人社厅还将建立示范基地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设区市、县(市、区)也将加强政策配套,组建相应的工作推进机构,配套解决示范基地人才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实际需求。示范基地也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适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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