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蓝山县教师招聘公示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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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70名农村小学教师,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秦志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永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季红,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素萍,副县长吴新波任副组长;县人社(人事、劳动)、财政、编办、纪检监察、教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国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艳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1、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名;

  2、农村小学教师70名,其中小学语文32名、小学数学32名、小学英语6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四、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2015年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七、资格审查与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由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表3)。

  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和照片信息。

  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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