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把“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设为两个基础性指标,体现出政策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优先解决存量的倾向。同时,有房者比租房者获得更多积分,“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深圳也把居住情况作为积分指标,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满6个月,设有抵押权的积20分,未设抵押权的积30分。
北京还把“职住区域”作为积分指标,规定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而如果把居住和工作区域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这相当于“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积分,即创新创业指标的最高分。类似地,上海也对“在上海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者”给予加分,最高可加20分。
此外,在北京,单项指标可得到的最高分值被赋予了博士学位获得者,体现出对高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的重视:依据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积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积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积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积37分。博士的积分约是大专(高职)生的3.5倍,本科生的2.5倍;而上海的各项积分指标中,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高于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积分110分,博士积分是大专(高职)生的2.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