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质检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在停征之列。据统计,停征检验检疫收费首月,仅宁波外贸企业就节省了4400余万元费用。
“此次停征检验检疫费范围为4月1日起(含4月1日)受理的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这一时点之前已经受理的业务,无论当前处于哪一环节,都需要按原来规定完成交费的。”大榭检验检疫局检务科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解释,“我们业务系统的计收费功能仍需保留运行一段时间,用于处理那些‘进行中’的业务批次,尤其是那些周期超长的业务,比如说进口成套设备检验,通常要几个月才能完成。”
据悉,2007年9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收费标准降低;2012年5月1日起,入境航空煤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免征;2012年8月1日起,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暂停;2013年1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降低,涉及的调整内容包括简化收费方式、降低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和资源类商品货物检验检疫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等内容;2015年1月1日起,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暂停征收。
据统计,仅2017年第一季度,宁波检验检疫局就免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520.24万元。预计此次费用停征全年将为宁波外贸企业免除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近3亿元。企业外贸进出口经营活动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入了“无费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