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排名稳步上升。“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显示,上海在全球45个金融中心的综合排名,已经由2010年的第8位上升至2014年与香港并列第5位。从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发布的《上海金融景气指数报告》来看,自2007年以来,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速度位居全球首位,较大幅度地超过了伦敦、纽约、中国香港、新加坡、孟买、首尔等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具体来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健全、市场功能基本完善。目前,上海已经形成了一个由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黄金、保险等构成的全国性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拥有全国性的外汇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期货交易所、黄金市场和钻石市场。二是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的主要集聚地。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成立上海总部,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也纷纷在沪设立各类营运中心,金砖国家开发银行落户上海,相当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将上海作为其中国区总部所在地。三是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加快,成为中国金融产品最为丰富、最为集中的地方。四是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五是金融开放度、金融环境安全、金融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在国内名列前茅。
总体而言,上海已经逐渐形成了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总量不断增加,一些品种位于全球前列,市场功能也不断深化。但一些问题也较为明显:金融市场国际辐射能力不强,缺乏全球定价权;市场开放度不够;市场体系发育不够且彼此割裂,交易规模和交易品种与主要金融中心差距明显;金融创新力度不足。
一是大力推进上海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构成联动效应。2013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微博]发布了十余项支持自贸区建设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以及51条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确立了自贸区金融改革的总体政策框架;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推进“分类别、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模式;率先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试点发行跨境同业本外币存单产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试点;有效实施简政放权和负面清单管理,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领域推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简化外汇管理手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黄金交易所“国际版”和外汇交易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上线运行。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形成了积极的联动效应。
二是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市场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是金融市场能级提升和市场集聚的结果,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以金融市场为主要支点和核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先后推出人民币远期费率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不断推出新的交易品种;推动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系统在上海启动;推动在沪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资法人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扩大在沪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推动相关机构推出黄金询价交易、黄金ETF等;推出人民币大额存单业务,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货币市场产品创新。
三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不断加强上海的国际集聚功能。推动三类机构、RQFII、RQDII等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推进国际开发机构、境外商业性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率先开展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境外人民币放款试点,鼓励外汇业务产品创新,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支付试点,支持货币经纪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期权经纪业务试点;系统评估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拆借业务开展情况,推动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推动人民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等业务开展;实现了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新西兰元(0.63511, 0.0001, 0.02%)、新加坡元(1.40108, -0.0014, -0.10%)的直接交易;支持沪港通上线,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四是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效率与安全。运作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可以提高金融中心在资金上的积聚与配置能力。在支付结算系统方面,2009年上海清算所成立,建立了债券现券交易净额清算制度,设立了代理清算机制,逐步将中央对手方清算引入我国,基本形成了涵盖债券、外汇、大宗商品衍生品的中央对手清算机制;规范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发展,鼓励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创新;推动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上海中心的投产运行;推进上海同城电子清算系统建设;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CIPS)建设也取得积极进展。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建立健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机制,探索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模式,开通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推动成立独立的上海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