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对硕士以上人才购房补贴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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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镇江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出台毕业生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

  自2019年起,于每年7月工作日期间,由申请人所在企业负责统一申报,人才资格认定后,分3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人1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予以发放。

  如申请人在此期间,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进行房屋交易,则后续补贴停止发放;申请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每年7月1日(不含当日)前,在市区范围内跨行政区划变更养老保险关系的,由变动后的企业纳税登记地所属区负责当年购房补贴发放;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为一人所有的,补贴金额分学历按照15或20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房价总额的30%;房产为多个产权人共有的,补贴金额按补贴申请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核定核算,每个人分学历最高不超过15万或20万元,享受的补贴总额合计不超过房价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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