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立健全“2+7+3”人才引进工作体系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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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医药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及人工智能等产业;建“2+7+3”体系放宽人才引进条件

  日前,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据了解,经深入研讨论证,北京市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10个产业作为重点高精尖产业,分别编制指导意见。

  10个指导意见,立足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创新驱动为导向,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于为产业升级定方向、立标准、指路径,回答北京未来重点发展什么产业、重点发展什么技术、以及怎么发展的问题,为全市产业的新发展提供“路线图”,为企业的新发展亮出“信号灯”。

  措施1 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高精尖产业

  据介绍,为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高精尖产业,目前,北京市已经建立了两只总规模在200亿的基金,一只是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还有一只是科技创新基金。

  其中,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诊疗技术等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用于原始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前端技术。

  据介绍,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绿色发展基金主要是以绿色金融理念来支持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融资担保基金主要是为了解决本市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结构。

  措施2 人才

  放宽年龄落户及配偶随迁条件

  人才引进方面,市人力社保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引进人才的若干措施,将建立健全“2+7+3”人才引进工作体系。

  其中,“2”是以学历学位和职称评价人才的创新引进方式。

  “7”是指七种不以学历学位和职称评价人才的创新引进方式:一是“绿色通道”,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和科技奖项获奖人、创新创业团队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直接办理引进;二是以才荐才,经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可申请办理引进;三是成果评价,知识产权成果丰富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可申请引进;四是市场评价,建立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动态标准,达标的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可申请办理引进;五是设立投资管理额度标准;六是综合评价;七是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认定通过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3”是指放宽引进人才在年龄、落户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三项条件限制,为人才松绑放行,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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