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进一步促进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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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北京市在出台《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合作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后,又一项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抢抓发展机遇,继续为台湾同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环境、提供更好条件、保护合法权益。“26条措施”涉及为台资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科技创新、通信、金融等领域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第1条

  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可同等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 产业创新中心

  一、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发改高技规〔2018〕68号)执行,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解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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