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成都最低工资为每月1500元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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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锐成都猎头网】沃锐成都猎头小编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成都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00元、1380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1%、10.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小时14.6元、13.2元,上调幅度分别为7.5%、9.1%。这是成都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相关因素变化情况,第13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今年6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5〕32号),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6元、13.2元、11.5元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三个档次。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四川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应从省政府决定调整发布的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中选择执行适合成都市的标准进行发布。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地区经济差异、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拟制了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经书面征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人社部门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的意见后,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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