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起,伴随改革开放东风,出现全国人才争先恐后涌入广东的盛况。如今为了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破解人才发展“瓶颈”,再造广东聚集人才新优势,真正把广东建设成为人才高地,今年1月26日,广东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拿出了系列重磅措施,在海内外引发广泛关注。
今起,羊城晚报推出“筑巢引凤,再造人才新优势”专栏,全面解读《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科研人员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人才居住出入境更方便、引进人才各项补贴大幅提升……今年1月26日,广东省委正式印发的《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就“实施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庆顺。
放权松绑,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郑庆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去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和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央《意见》印发后,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部署有关工作。省委书记胡春华指示,起草广东实施意见要对接中央、立足广东,放权松绑、找准问题,务实管用、落地生效。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委领导指示,省委组织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初稿,先后提请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于今年1月26日正式印发实施。
当初,“孔雀东南飞”有力地支撑了广东发展在全国先行一步。当前,国内外人才竞争十分激烈,广东集聚人才的优势正在减弱,人才队伍大而不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稀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成为制约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如果不能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再造广东聚集吸引人才的新优势,广东的创新驱动发展就会失去动力。
制定“实施意见”,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率先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人才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培养、引进、聚集各类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真正把广东建设成为人才高地,为推动广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