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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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是重庆经济金融跨越式发展的5年。经济总量快速扩大,GDP增速稳居全国前三,2015年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进出口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为2010年同期的2.4倍、7.9倍、2.4倍;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8:57:35调整为7:44:49;经济效益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增速连续29个月保持在20%以上。与之相适应,重庆金融业取得巨大发展,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实效

  整体实力快速增强。2015年前三季度,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52.3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19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4%,比“十一五”末提高3.3个百分点。金融业总资产达到4.2万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21倍。金融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融资能力大幅提升。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的“十二五”期间,重庆社会融资总额为20673.34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社会融资总额的1.4倍。社会融资规模增大,主要得益于银行业规模成倍增长。此外,多元化融资体系不断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规模逐渐增大。“十二五”期间,新增直接融资年均增长约5%,超过9000亿元,直接融资渠道成为社会融资增长来源的重要补充。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能力大幅提高。“十二五”时期,重庆金融业响应国家号召,支持“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稳步启动。对接全市重大战略高效有力,积极支持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全力满足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三农、小微企业以及消费金融等领域的金融需求,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为重庆经济保持稳健中的高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持。

  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各类金融机构竞相发展,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创新型金融机构为辅,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为中西部第一位。截至2015年9月,包括法人机构和市级分公司在内的银行、证券、保险三类机构数量总共达到151家。创新型金融机构蓬勃发展。设立了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类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金融后援服务公司、非金融支付机构等新型金融机构,填补了机构门类空白。目前,在渝新型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106家,较“十一五”期末增加823家。

  二是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直接融资大幅增长。证券市场建设呈加速态势。5年来,累计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近1200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近30%;保险业保持高速运行,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的“十二五”期间,保费收入达到1851.34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88.09%;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2743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15.36倍。同时,货币市场规模增长明显,票据市场交易活跃,债券交易市场发展迅速。

  三是要素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交易量显著增长。“十二五”期间,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重庆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要素市场集聚发展。设立了全国信托登记交易平台、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和重庆保险交易所、林权交易所、贵重金属交易所、碳汇交易所和资源与环境交易所。目前重庆的要素交易市场达到13家,全市要素市场交易品种共有36类,已成为全国金融要素市场高地。

  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加快

  “十二五”时期,按照国家要求和金融业发展规划,重庆积极探索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在两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金融改革创新。按照人民银行总行要求,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了利率自律定价机制;推动重庆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区域集优债试点地区;高质量完成辖内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改革任务,支农惠农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推进金融社保IC卡试点,扩大金融IC卡应用领域,金融IC卡累计发卡量全国居首;积极实施《存款保险条例》,完善金融安全网,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根据安排,在渝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

  二是推进有重庆特色的金融改革实践,有效增强区域金融市场活力。创新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促进重庆企业2015年在银行间市场融资超过1000亿元,5年内增长15倍。成功发行全国首只公租房建设定向票据和首只水利行业永续债券以及重庆首只超短期融资券。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激活农村资产市场,5年累计发放“三权”抵押贷款782.24亿元。创新公租房融资模式,发展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2015年10月保障安居工程贷款余额达到441.12亿元。推动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跨境电商结算、离岸业务等改革创新,推进企业在海外发行股票上市、发行债券或开展海外并购。

  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十二五”时期,按照国家《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经渝金融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共同努力,基本建立了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巴南农村征信系统和黔江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在全国首批推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支持地方法人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 ,接入机构达164家,其中,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均是全国率先接入,且接入数量居全国前列。信用服务环境持续优化。上线二代支付体系,城乡支付清算体系得到完善。创建了贴近基层服务百姓的800多个“村级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和“社区金融便民服务点”,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

  二是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运行。建立金融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金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维护金融权益,打击金融犯罪。同时,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与“一办三局”等部门分工合作,在各自领域履行金融调控和监管职责,支持金融业科学发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金融法制环境不断优化。加大司法资源倾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金融债权保护更为有效。到2015年10月底,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0.88%,较“十二五”末期下降0.11个百分点。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调联系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加强。

  四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税收政策、补助政策、奖励政策,出台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意见,提升金融基础服务可获得性,不断提高金融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构筑普惠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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