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项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方式,帮助80%的商会及90%的会员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两个区级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团。由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和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团,为97家企业协调解决纳税、品牌保护等问题113个,协调办理劳动争议、合同和侵权纠纷15件,涉案金额5800万元,结案率90%。
三是三项法律维权服务联动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制度、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合作制度,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开展“干部进民企”活动23次,协调解决劳资纠纷26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