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沃锐猎头报道:日前,市政府网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4项具体举措来带动我市就业创业。昨日,市人力资源和市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副局长黎勇称,《意见》的实施将着重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市内各职能部门将分工完成工作任务,力争在年内出台更加细致的政策。
助力创业
小额担保最高可贷30万元
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为缓解融资难题,促进政策公平,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目前针对不同群体的5、8、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
黎勇表示,在创业者得到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通过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再向商业银行贷款,主城区创业项目最高可获20万元贷款,区县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贷款(贷款的担保费不得超过2%)。“最高可贷30万元,这无疑给创业者增添不少信心,也为他们的成功打下基础。”黎勇说。
失业保障
失业保险金将一次性发放
《意见》称,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黎勇称,针对目前部分失业人员,如果是在领完3个月失业保险金后才就业的情况,根据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补助额度按照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计算,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黎勇称,连续缴费时间在1年到2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3个月;缴费2年到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缴费3年到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1年可以多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节省成本
毕业生再培训可获学费贷款
黎勇表示,统计显示,全市失业率为3.7%,低于计划4.5%。很多应届生找不到工作,一是由于专业不对口,二是由于就业观念有问题,三是想休息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