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于2013年设立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全市的文艺创作。“2014-2015长沙文艺新人”评选属市级综合性文艺评选,旨在通过文艺新人的评选,发现、奖励并推介我市新涌现出的优秀青年文艺人才,促进“多出精品力作、多出优秀人才、多出工作成果”,推动长沙文艺事业走在全省和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会上,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赵柏林在讲话中表示:一是要对青年文艺人才倾注更多关心。要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多用一双慧眼识人才、识佳作,多倾注一颗爱心爱人才、爱佳作,甘做伯乐,助推青年文艺人才成长,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努力形成佳作迭现、人才辈出的繁荣景象。二是要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选上来。各个推荐单位,特别是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市)要在心中有一杆公平秤,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把基础好、有灵性、成长潜力巨大的人才发掘出来,推动他们尽早实现艺术的飞跃。三是要让“长沙文艺新人评选”成为一个品牌。要共同努力,把“长沙文艺新人评选”打造成为一个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影响的品牌,要让一批新人在成长为名家大腕后仍记得这个奖项,不断浓厚长沙文艺事业发展氛围。
在会议中,市文联主席何立伟从评选目的、评选要求、评选程序等方面具体介绍了此次评选工作相关情况。
此次参评的范围包括文学(含网络文学)、戏剧、舞蹈、曲艺、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电影电视(含动漫、微电影)等。各门类文艺评论工作者,舞台类舞美、服装设计等专业人员,展览类策展人等均可参评。
申报人必须是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公民,户籍归属地为长沙市或在长沙市工作、生活、学习2年以上,在14年1月1日前为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凡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文艺奖项,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公开出版、发表,在省级以上赛事展览活动中展出、演播,在相关文艺领域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相关媒体报道推介的青年文艺工作者均可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