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邹嗣娟)今日上午,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1年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通过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长沙建设。
侦查监督既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第一关的把关人,也是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守护人,同时还是监督侦查权沿着法治轨道运行的重要责任人。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对危害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进行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实施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监督。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据介绍,这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整体目标是,通过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监督立案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索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索贿受贿、渎职侵权案件,监督撤销一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监督纠正一批侦查活动违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依法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领导,市院侦查监督一处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将采取查阅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案件台账、刑事立案案件台账、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召开联系会议、认真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方式,收集侦查监督线索。对各种渠道获取的侦查监督线索,实行专门管理、专人跟进制度,重点监督线索要逐级上报至省检察院。对专项监督案件,实行逐案登记,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徐百坚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立案监督线索和侦查活动违法的线索通过来信、来电、当面向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反映或者向检察机关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线索将统一管理,及时办理,对实名举报的将及时回复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