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全文)(2020年12月24日起实施)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办理。 疫情期间允许延期补办: 1、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 2、对此前少数尚未纳入人才引进入户全流程网办的区,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按期到现场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业务(包括预约业务)的,均可延期办理,不作违约违规处理。 3、如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各级人社部门要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适用范围】 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包括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不含用人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入户。 注:2019年1月9日-2019年4月25日期间超龄的人员也可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采用全流程网办、全时间段开放申报。申报人可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手机端)进行申报、查看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和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申报人,不再发放纸质《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 下列情形的申报人需到市、区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核验材料原件: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2、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须核验原件的人员; 3、审核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人员。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类型内容年龄在广州参保年限备注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点击查看有参保记录(1个月)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