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发区将有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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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全省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违法排污的企业,需立即停产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将予以取缔。

  今年8月底前,安徽省将全面摸排开发区内企业,重点排查化工、造纸、制革、冶炼、印染、酿造等高污染风险行业企业,并建立准确、真实的问题企业清单。对于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予以取缔。“十小”企业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立即停产取缔。排放达标的企业,参与地方改善环境质量的行动计划,其中生产工艺较落后的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工艺改造。

  在工业集聚区,如果没有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在今年年底之前,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上,安徽省明确要求,对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实施产生、处置、运输等全流程监控。为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安徽省鼓励企业使用集中供热、供气设施提供的热源,各工业园区在2020年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此外,区内水体水质应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今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到2020年底,产城一体开发区或开发区内生活居住区,达到园林城市的标准。

  为了守护生态红线,安徽省还将有“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各地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已批准的规划环评和环境清单、开发区批准的产业定位,制定各开发区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也就说,在禁止目录上的项目,今后将被挡在开发区的大门之外。

  此外,安徽省将率先探索建立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将有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失信信息,依法通过“信用安徽”“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让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环境保护领域“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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