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皖政〔2018〕101号),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制定《合肥市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富民增收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根本导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鼓励勤劳守法致富,促进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格局。
二、主要目标
坚持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镇居民群体间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城镇困难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后三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为: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口2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4.86万元;到2021年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口22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5.25万元;到2022年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口24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66万元,收入增速高于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与沪宁杭等城市差距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