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自9月28日起同步实施“暂停市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调整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三项措施,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这是继9月18日杭州重启限购、9月26日设置土地拍卖溢价上限之后,杭州政府第三次出台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
在杭州“外地人限购一套”的温柔版“限购”出台之后,业内普遍预期杭州将在“限贷”上再度跟进,因此杭州二套房首付提高也算是符合业内预期。
不过“暂停购房落户”这一政策,却是出乎多数人意料。此前,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的其他二线城市,均未涉及落户政策。有业内戏称,杭州此举“是向一线城市看齐”。
让已购房网友松口气的是,9月27日之前,网签平台签订过合同的,按原来政策执行,购房入户。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精神及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在前期已实施部分区域限购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杭州自9月28日起同步实施“暂停市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两项措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三箭齐发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在购房入户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2016年9月27日前已在网签平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的购房人,仍按原政策执行。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50%。
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方面,明确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
政策同时明确,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次调整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继续按照现行差别化公积金及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在新政出台前,在杭州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80万)、上城、钱江新城(100万)、下沙(60万)、萧山、余杭(80平方以上)购房,并且结清相应房款的,可以申请杭州购房落户。购置二手房的需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另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6月13日起,楼市共调控36次,其中18次为打压限制。
9月18日:杭州住保房管发布《杭州部分区域实施限购政策》公告,宣布自9月19日起实施住房限购,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不含富阳区和大江东。
9月27日:杭州紧急叫停主城区两宗土地出让;同时,国土局官网发布《加大土地供应调整竞价方式》的公告,规定当地块成交溢价超100%时,开发商需一个月内付清出让金;当溢价率超120%时,需达到现房才能销售;当溢价率超150%时,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投保养老设施面积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