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市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00名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7-05-08
165

  昨日记者获悉,济南市将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全市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00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75名,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等5区所属事业单位各5名。昨日记者从济南市组织部了解到,这次引进优秀人才第一次采取只面试不笔试的方式,而且只要聘用就有编制。

  据了解,具体岗位计划及工作安排于2017年5月18日左右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30日17:00。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高校或市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里统一安排使用: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试用期满后可结束挂职,返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试用期满,对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满后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引进到科研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部门3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每年2万元。市属事业单位所需生活补贴经费从市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中列支。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联系我们

*
*
*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
24小时免费热线
400-017-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