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技能人才评价权给企业。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山东省确定了34家企业为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单位,标志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落地。经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公开公示,济南市前期申报的莱钢集团、二机床集团、阳光大姐有限公司、中国重汽等4家企业均入选首批试点单位。
据悉,试点企业由省人社厅赋予评价机构备案码,可根据备案时提交的评价方案,选择符合企业实际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自主对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自主评价合格的职工,由企业自行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按程序录入省技能人才 ,享受相关待遇。
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人社部门重点抓好对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的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企业有序开展自主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