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修订后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以下简称“新标准”),此次修订所传达出的导向,对宁波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照新标准,宁波在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上开始一系列调整。
在新标准所体现的发展导向上,第一,数字文化产业的地位大幅提升,催生这次新标准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是互联网时代文化业态的变化,因此数字文化产业的调整是这次新标准的一个重点。第二,内容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强化。这次新标准的分类方法,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打破了原来的行业分类法,更加着眼于文化生产活动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所体现的文化内涵。这一分类方式充分体现了文化核心层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的特点,预示着在今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内容文化产业的核心地位将会进一步强化。第三个是文化融合进一步深化,新标准根据新的发展形势,更加突出了文化融合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文化金融融合,随着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文化金融被细分出来,成为文化产业与金融业融合的新行业,越来越多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其设为单独的常设业务,新的投融资模式不断出现。所以,新标准中着重加入了这块内容,这标志着文化金融融合将得到更多关注。其二是文化旅游融合。第四,文化产业园区管理进一步市场化,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初期,园区的管理模式比较偏向于“行政化”,园区管委会的作用倾向于落实和执行产业政策。近几年来,文化产业园区在不断地进行着行业内的整合与升级,新的投资运营主体纷纷跟进,出现了形态各异的运营模式,其导向主要是进一步去除园区建设运行的行政化导向,鼓励园区经营发展走市场化道路。
新标准对宁波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启示中,第一要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的布局与发展,当前,数字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蓝海。而宁波目前在数字文化产业方面还非常薄弱,主要表现在底数不清、重点不明、发展政策缺乏等方面。今后,应着重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的布局和发展,以适应新一轮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是开展宁波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根据宁波实际,制定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重点推动数字内容创新发展,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创作生产优质、多样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大力推动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三是加强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智能制造、三维(3D)打印、无人机、机器人等技术和装备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
第二要深化文化产业“三个融合”。一是文化与科技融合。借助宁波大力发展“智能经济”与“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等平台,推进数字科技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与信息业、旅游业、广告业、商贸流通业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二是文化与金融融合。以宁波创建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为重要契机,重点关注量大面广的中小微文化企业,构建与宁波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多元有序的文化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文化金融创新产品体系,建成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文化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文化产业和金融业共赢发展。三是文化与旅游融合。打破条块分割管理方式,树立并强化“大旅游”意识,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宁波市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
第三,一方面要建立政府指导、以企业为业主单位经营园区的运营模式。积极鼓励成立以企业为主的园区建设管理经营主体,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引导园区经营发展走市场化道路。已经建立园区管委会运作体制的,管委会要明确职责,按照园区发展市场化要求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另一方面要制定并开展园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在投资经营产业园区时,不断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变“摊大饼”式的粗放增长模式,加快形成一批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的文创园区。
第四调整修订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对照新标准,梳理宁波文化产业现有政策,对于不符合新标准内容要求的产业政策,及时加以调整;对于在当前仍有适用意义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产业政策,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进行内容上的修订;对于在未来发展中地位重要但目前仍处于政策空白地带的产业,则要抓紧时机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第五,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以新标准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宁波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解决统计工作中还存在的基础薄弱、行业范围覆盖不全面等问题,积极开展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努力推进文化产业调查单位库建设,全面增强统计数据来源的及时性,推进数据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