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79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及区县市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市人才工程联席会议综合审议,拟确定第一层次人选66名(其中直接列入26名),第二层次人选134名,第三层次人选316名,其中第二、三层次人选名单详见“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