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如何受挫,值得我们仔细研讨、反思和总结。地方政府的探索,为中央政府顶层设计提供先验经验,而中央政府的配套支持,对地方更为重要。
一、深圳亮点:公立医院去编、去行政化
尽管各方、各地均知,阻碍公立医院改革、阻碍社会办医的一个核心因素,是事业单位编制制度,但真正敢于出台政策,提出取消编制、推进改革的地区,在过去六年中,鲜有出现。
一方面,医生困于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之中,也留恋附带于编制身份的一系列保障待遇,让自己难以流动,更不能作为改革的主力军,去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既往已经固化的利益格局,又让医生群体成为这一改革的反对声音。
2013年,全国逾八成医生在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即便在对社会办医较为开放的深圳,也有近七成医生集中在公立医疗机构。公立机构在医疗体系中的绝对优势地位,不言而喻。
北京等地区提出一些过渡性方案——如探索编制随在编人员退休而减少,不再新增——但目前还未真正开始实施。深圳此次的改革方案,与各地相比,都可以说力度强劲。按照2015年5月出台的《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除公立医院现有编制冻结、新入职医生一律不再享有编制身份外,还包括医师区域注册(打破此前医师注册须按机构注册的规定),公立医院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等。
按照这一文件,深圳市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可以在全市任一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统一注册,全市通用”。医生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也不再如“单位人”时期,即医生不用全职在某一机构工作,而是可以与机构协商工作时间、工作范围、相应薪酬及医疗责任分担等具体内容。
具体薪酬制度方面,深圳市意在推进公立医院医生多劳多得、优劳优得,通过合同聘任、灵活聘任的方式,允许医院灵活确定医生薪酬,增加对人员的激励。工资分配方案不再需要按照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执行,而是贯彻国家“管办分开”原则,由医院将方案上报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下称医管中心)审核,提交理事会通过并实施。院长的薪酬则由医管中心制定,实际所得与医管中心对院长的绩效考核挂钩。
围绕这一改革的相应配套措施也已先后出台,包括财政、养老保障、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建立新型行业评价体系、加强监管等多个方面。
首先,财政投入与公立医院编制脱钩。此前与人员编制挂钩的财政补偿核算方式全面取消,财政不再对公立医院“无偿供养”,而改为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医院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也减少在编人员对财政补偿的心理依赖。
其次,为了和国家事业单位养老政策衔接,公立医院名义上依然执行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此缴纳养老保险,帮助公立医院顺利度过过渡阶段。
第三,大力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包括从2013年起逐渐放开区域卫生规划对非公立办医的数量、距离等限制,增加社会力量办医自主性,推动连锁诊所等社会医疗模式发展,甚至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也给予财政补助,让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走向公平竞争。对于达到一定投资规模要求的社会资本办三级医院,政府通过招拍挂出让医疗用地,并按照等次和床位数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同时计划从2016年开始,对非公立医院提供与公立医院标准相仿的基本医疗服务量财政补贴,相当于政府购买服务。
第四,建立“临床医生技术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医生入职、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标准。与全国其他地区僵化的职称评审及聘任制度相比,这套体系重点考察医生的临床医疗水平,并根据医生工作的岗位责任、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质量和强度等要素,真正探寻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征”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体系,也鼓励医生建立个人声誉,自我规范,行业自律。
第五,在加强监管方面,建立医保医师制度。无论医生在何处行医,一旦违规,都将被取消个人开具医保处方的资格,这对医生形成极强的监管与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