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试水”人才专享购房新政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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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正式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南京出台办法,供应对象覆盖面非常广,将各类人才一网打尽。具体来说,明确了七类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二是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三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四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六是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以上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七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办法》指出,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表示要靠政府建(人才安居房),我觉得还是跟不上人才需求的,所以我们这次把所有的商品房都可以变成人才安居住房的选择在上面。换句话说,人才选择的余地更广,选择范围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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