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贯穿于我们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质量,更是强国之道、兴市之本。过去的五年,南京市质监局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未来五年,南京的质量工作又将翻开新的篇章。
过去五年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质监系统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和“创三甲、争一流、练内功、促提升”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质量强市工作。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获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南京市历来重视质量工作。2012年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开展质量强市建设活动。同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继续支持江苏省推进南京“跨江发展”打造质量强市的意见》。经过两年的努力,2014年底南京市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全国第六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目前,南京市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个,全国质量奖4个,省质量管理优秀奖4个,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企业10个,市长质量奖个人2人。江宁区、高淳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拥有2个区域名牌,277个江苏名牌产品,508个南京名牌产品。
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助推南京新兴产业发展
近年来,南京市质监局积极推动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新增国家软件产品、国家智能电网应用产品两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质检中心增加到5个。新增卫星导航(北斗)产品、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控应用产品、户外运动用品及场所设施等3个省级质检中心以及机动车检测设备省级计量中心。获批江苏省稀有金属特种装备安全检测技术、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及检测技术等5个重点实验室,
同时建成一批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端研发支撑平台。此外,南京市质监局积极牵头打造一区多园的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目前,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已正式挂牌“南京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两区签约落户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以及相关配套企业70余家,初步形成集聚效应,有效支撑服务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服务产业发展城市管理
南京市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标准化手段助推城市发展,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数量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市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700余项,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41个。累计21个国家级和3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验收,南京化工园循环经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等标准化试点水平全国领先。制定南京市农业地方标准200余项,初步建成适应南京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标准体系。拥有3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覆盖产品产值过亿元。
建立健全计量服务体系
服务企业生产百姓生活
南京在2014年修订了《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全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6年发布了《南京市计量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不断提升的计量检测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持续开展“千百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活动,创建“江苏省计量诚信示范单位”271家,1800多家企业实施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完成10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达标评价工作,通过能效对标和能效测试,帮助企业节约标煤约13万吨。对全市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行“三标签、五统一”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秤准量足,自2007年开始对全市集贸市场电子秤和村级卫生室、社会福利机构、计生指导站医用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覆盖率达100%。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质监局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抽查和风险监控等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关注热点,抽查从生产企业逐步向电子商务平台、学校社区等消费集中的区域延伸,以日用消费品为主体,开展了青奥特许商品、食品包装、汽柴油、夏令用品、电动自行车和妇女儿童用品等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创新特种设备监管
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城市电梯安全监管地方法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南京市质监局全省第一家、全国第一批建成了96333电梯应急处置网络平台,全天候24小时接警、指挥救援,并通过对96333电梯应急处置进行分析,提升政府监管能力,督促全市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提升管理和维保水平,得到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高度肯定。截至“十二五”末,南京市特种设备总量达17.2万台,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控制在0.03以内,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呈现总体平稳态势。
未来五年 党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战略,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行动纲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都为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时代机遇。未来五年,南京市质监局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强化质量品牌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文化培育工作,助推南京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际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质量高地。
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工作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南京品牌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质监局将充分发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效应,推动建成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世界级的南京品牌。与此同时,以“市长质量奖”为抓手,深化质量强市,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和质量领军人才,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科学管理体系,有力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扩大质量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范围,实现多部门、多行业质量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继续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高层次质量人才,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发挥标准化战略性作用
支持企业参与制定
更多国际标准
按照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未来五年,南京市将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全市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南京市质监局将围绕南京产业发展需求,引导、鼓励、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推进标准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
在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瞻性产业,建立“产业+标准化”的竞争发展理念,以高于国家行业的一流企业标准,支撑引领质量提升与品牌打造。与此同时推动标准化在现代服务产业、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现代农业发展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以标准化为手段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加强计量技术研究
提升计量服务产业能力
围绕南京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物联网和云计算、智能电网等产业链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建立国内领先的计量标准体系。
加强能源资源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现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能源资源计量在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民生计量”方面,南京市质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并对集贸市场使用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以及村级卫生室、计划生育指导站、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等民生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持续开展商品量和商品包装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利益,营造放心计量环境。
改革创新监督抽查模式
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未来五年,南京市质监局将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模式,巩固、完善预警性、跟踪性监督抽查手段,不断提升全市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抽查、风险监控等手段,充分依托技术机构、行政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平台,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同时,南京市质监局还将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民生安全强化执法办案,提高打假治劣的威慑力,维护市场正常经济秩序。
健全特种设备多元共治
加大违法失信惩戒力度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面,南京市质监局将与安监、住房、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合作,健全特种设备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完善风险信用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责任险制度,督促相关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优化96333电梯应急处置网络平台,将电梯困人调度救援平均时间保持在国内领先水平。深化“互联网+特设安全”建设,修订市、区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与消防部门合作,完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让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与能力建设,继续保持全国城市先进水平。
以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
提升技术水平练“内功”
南京市质监局将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服务民生安全,积极推动建设“一区四园”的国家级检验检测集聚区,培育和壮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市场。围绕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新建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特种设备等产业检测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
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控、电梯整机检验,筹建江北新区研发测试基地,建设“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与先进制造检测研发中心”,打造特种机电设备先进制造检测研发平台,服务江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让服务经济更有效
南京市质监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体系,精简各项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限,全面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达到“优质、高效、便民”的总体要求。
与此同时,稳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认证认可工作的公信力。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模式,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许可证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