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积极推动人才发展法制建设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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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在会上表示,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44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3月25日至26日在济南召开,会议将听取审议《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19年9月和11月,省人大常委会已对《条例》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孙建功表示,《条例》共有五个创新点:

  一是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全链条科学推动人才发展。加强人才预测、规划、评估等方面规定,为科学推动人才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注重各类人才发展平台构建,为各行业各领域人才发展提供事业支撑。针对平台构建这一促进人才集聚发展的关键环节,注重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主体作用,创新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激励和支持措施,促进不同类型人才平台发展壮大,解决山东省人才瓶颈问题。

  三是创新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保障措施。建立市场化引才机制,突破现有人事管理规定,大力鼓励突破常规引才、柔性引才,通过规定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制度、一事一议制度以及规范人才评价体系、知识产权分配制度等支持高层次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四是创新基层人才、专业人才、工匠人才等方面制度设计,培养青年人才成长。创造性地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青年人才在职称评审、培养交流、财政资助等方面优惠措施,加大符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集聚。

  五是针对山东制造的实际需求,补齐技术技能人才制度短板。对技工培养的目标定位、工匠技能人才评价、特色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衔接、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推动职业资格与职称相互认可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为留住技能人才在山东省创新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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