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锐上海猎头8月11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如下2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水上运输
(一)提高内河航道的通航能力。实施长江口 12.5米深水航道减淤一期工程,研究实施长江口南槽航道整治等工程,研究提升长江口北槽航道通过能力。修订完善长江口深水航道及延伸段相关通航管理规定。加快杭申线、平申线、大芦线、长湖申线等高等级内河航道整治,适时启动苏申内港线、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实施芦潮港、外高桥内河港区工程,形成 “连接江浙、对接海港 ”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
(二)提升国际航运枢纽港的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研究推进罗泾、张华浜、军工路港区功能转型和外高桥港区后续项目,适时开展新港规划选址研究。优化集装箱内支线泊位布局,完善干支航线作业衔接。加快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后续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推动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扩围落地。培育和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研究支持内河港区建设运营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以资本、技术、信息为纽带推动沿江港口物流资源整合。推动长江集装箱运输服务标准化和市场一体化。提升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船舶管理等服务功能,扩大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航运服务辐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