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沃锐猎头报道:上海自贸区扩区后,如何秉承先前的锐势长风破浪快发展?日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上海国检局”)主动出击,出台了《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意见》,从制度上为上海自贸区发展再加速。
《意见》共24条,从创新体制机制、简政放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产业发展、加快互联互通五个方面作了指导。
深化进出境货物监管模式改革
《意见》明确,上海国检将实施以“先检后放、通检通放、即检即放、少检多放、快检快放、空检海放、外检内放、他检我放、边检边放、不检就放”等“十检十放”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模式,更好地服务外贸发展。结合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推行“合格假定”理念,深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更好地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全面实施出口直放,产地检验检疫局负责质量安全把关,口岸不再查验或最大程度减少查验比例;在安全风险可控基础上,除高风险产品外,进一步扩大进口直通的区域、企业和产品。
创新进口食品监管模式
《意见》实施后,上海国检将在自贸区率先试点进口食品基于风险的预警布控、重点检验、验证抽查、风险监测相结合的分类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
优化管理方式。允许来自非疫区但未获检验检疫准入食品保税展示,并简化相关申报程序;将自贸区内食品存放、展示企业的监督管理由事前审核备案调整为事前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新模式,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样品监管程序,促进国际研发和科创中心建设。
推动市场服务。试点食品标签合格保证的市场化平台建设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构建工作,积极推进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管模式调整工作。
全面推广“快检快放”便捷化监管措施
《意见》要求,上海国检将扩大“快检快放”便捷化监管措施受惠生产企业范围和实施“快检快放”进口工业产品目录,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自贸区内生产企业进口的生产加工用零部件及原材料,在企业自行验收条件满足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第一方和第二方采信,切实减少口岸检验批次。
深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
《意见》指出,上海国检将扩大进出口工业产品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的产品范围,根据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情况,建立第三方采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将试点商品范围扩展至进口机械加工设备及其零部件与部分进口医疗器械等产品中;启动木材等产品检验的第三方结果采信试点工作;在自贸区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被采信机构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推进进境空箱查验便捷化监管措施
《意见》要求,上海国检将试点对空箱运输经营人的分级评定和港外备案堆场的准入考核,对符合条件并主动提出申请的企业给予减少抽检比例、允许港外查验等措施。
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上海国检将缩减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要求,严格取消代理报检企业注册、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报检员注册,旧机电产品备案,出口商品注册登记等审批事项。同时,及时通过报检大厅公告栏、网站、微信、宣传刊物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好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
推进电子审批。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依托行政审批系统功能改造,搭建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查询、告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统一界面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可查可溯,方便企业及时了解办理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