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出台 政策“组合拳”助力民企创新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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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正式印发,这是中央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后,全国范围内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文件,苏州市正抓紧贯彻落实,“降成本”政策的“苏州版”很快将出台,企业有望在税费、融资、用工、信用等方面收到政策“大红包”。同时,苏州市还将在总部经济、融资担保等方面祭出政策“组合拳”,促进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民营经济是本土经济、生根经济,是经济发展富民强市的主力军。多年来,苏州市民营经济始终保持了量质齐升的发展态势,涌现出沙钢、亨通等一批民营领军企业。但是,苏州市民营企业大多还处于价值链中低环节,创新能力还不强,国际视野、跨国经营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建立自主创新机制,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将争创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家、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新培育5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标型企业。着力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产业创新优势,依托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和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等科研院所,加快推进“微纳制造创新中心”及“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建设。

  据了解,苏州市将加快出台并组织实施“4+1”行动计划,即新兴产业跨越、传统产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成长及绿色低碳发展四大行动计划及“加快智能装备和物联网应用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动苏州市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苏州市将总结吴江区发展智能制造及昆山市实施“转型升级六年行动计划”的经验做法,先行在3至4个行业探索推动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树立一批智能车间示范点,在全市大力推进“机器人上岗”行动。

  据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着力做好政策供给精准发力,梳理编印各级各类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的口袋手册,组织一批政策宣贯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使市级层面的各类扶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和优惠政策,努力帮助企业享受免征进口自用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待遇。目前,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的方案》的实施意见已开始征求意见,很快将出台。同时,《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也将公布,“多箭齐发”助力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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