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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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已正式启动。今年是“海鸥计划”实施细则修订后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市人才办、人社局希望今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及专家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

 “海鸥计划”申报对象为:外籍专家和港、澳、台籍专家。在海(境)外工作,以柔性方式在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的高层次人才,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中资或中方控股企业;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的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已在苏创办和领办企业的海外人才。已获得姑苏领军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间的人才派遣流动等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申报成功的,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高于5万元的,可给予资助,其中,劳动报酬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劳动报酬必须以引进人才在国内的纳税依据作凭证。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将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资助要求的将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等三个类别的补贴。对符合“海鸥计划”申报条件并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籍专家,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人才)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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