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的颁布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双方将在今后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其对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和中东欧国家各自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中东欧重要国家智库对该合作怎么看?又以此提出哪些相关建议?
2015年11月24—25日,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峰会上发布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框定了双方未来发展目标和重点合作领域。针对苏州峰会,中东欧国家的反馈如何呢?2015年12月16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高级别智库研讨会为考察此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此次研讨会是苏州峰会后一次为“16+1合作”建言献策的重要活动,来自中方和中东欧16国的官员、智库和专家学者200多人聚在一起,为“16+1合作”把脉。结合笔者对中东欧国家的调研,本文旨在探讨苏州峰会后中东欧国家对“16+1合作”的反馈并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16+1合作”极大增进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相互认知和了解
尽管在峰会前后部分中东欧国家官员和智库对“16+1合作”提出了一些问题,但整个中东欧国家对“16+1合作”增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相互认知和了解上都表达了积极的肯定态度。马其顿首任驻华大使弗拉迪米尔?佩特科夫斯基(Vladimir Petkovski)表示,在过去四年中,16个中东欧国家因为中国的“16+1合作”框架成了一个非常引人瞩目的群体。在“16+1合作”框架下,我们相信未来的合作一定会是可持续的,而且会得到16国强有力的支持。这种务实合作的新典范,已经成为全球和地区合作的一个非常抢眼的机制。波兰国际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亚洲事务研究专家帕特里克?库格尔(Patryk Kugiel)也认为,中东欧国家正在改变对中国的看法,20世纪90年代和2000年左右,因为人权和西藏问题,它们都以“有色眼镜”看待中国,但是现在得益于“16+1合作”这一框架,它们对中国的看法更加实际了。这里当然有一些经济因素的考虑,它们欢迎中国参与到中东欧事务当中。波兰和捷克等国对中国的看法出现了很大的转变。来自波兰的前驻华大使、汉学家科萨维利?布尔斯基(Ksawery Burski)也表示,由于“16+1合作”的推动,我们的政治关系处在转型以来的最好时期。捷克前外长扬?科胡特(Jan Kohout)则强调,“16+1”是我们合作的一个独特的平台,能够让彼此之间互补,而且能够互惠合作,所有的参与国都会有机会进一步推动本国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发展。[1]
二、“16+1合作”和16对双边关系之间是相辅相成的,需要互相借重
16对双边关系在“16+1合作”框架下究竟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海星表示,“愿意实现‘16+1合作’协调发展,进一步将‘16+1合作’同中国与16国的16组双边关系有机结合,形成16+1大于17的效果。”可以说,中国注意到同16个国家政策关系的差异性,也非常关注同16国关系发展的整体性,希望两者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但从中国政府的观点看,并不希望“16+1合作”只是16对双边关系的简单相加。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建立,到一年一度的领导人峰会、经贸合作论坛无不是如此。而各种行业协调机制(如基建、农业、投资、旅游等)的建立也有统合中东欧国家各行业领域资源来加强“16+1合作”的考虑。
从实际情况看,“16+1合作”在16对双边关系基础上的深度合作仍有较大空间。该地区一直是欧俄角逐的领地,欧盟和北约东扩已经引发欧俄之间的争斗。与欧盟和俄罗斯相比,中国的立场相对超脱,发展同16国以经贸和投资为主要导向的合作不会遭到欧盟在战略上实质性的阻碍。波黑历史学家斯洛博丹?绍亚(Slobodan Soja)表示,中东欧地区16个国家是一个非常多样化的群体,有不同的传统和历史,甚至在它们内部的一些双边关系也存在问题。得益于中国的项目安排,这16个国家联系越来越紧密了。同时,在“16+1合作”框架下的多边场合合作比双边合作更容易上规模、提水平,而且容易形成“比照”和“追赶”效应,有利于推动中国和16国整体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