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锐苏州猎头8月11日报讯:近日,吴江区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吴江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以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留学回国人员在吴江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凭税务登记证明及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领取一次性6000元创业补贴,分别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和1年各发放补贴3000元。吸纳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开业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企业对带动就业的同一人3年内只享受一次,3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由区公共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
二是租金补贴。对符合进入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给予租金补贴;在孵化基地(园)之外自行解决经营场所并经认定的,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标准不超过5000元。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三是创业社保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在吴江区办理营业执照及社保开户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由区公共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
除了资金贴补外,留学回国人员还可免费参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举办的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等创业培训。如果在吴江区个人实际投资100万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留学回国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体迁入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