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日前正式印发《关于2014年度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单和2014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验收名单的通知》,确认全国25个实验区
为“2014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验收名单”。江苏省共有6个实验区列入其中,集中在苏南的苏州市和无锡市两地。
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国科发社字〔2007〕112号)要求,科技部对完成实验区建设工作并提出验收申请的市、县、区实验区,委托有关省、市、区科技厅(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并组织召开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门协调领导小组联席评审会,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天津市东丽区等25个实验区,科技部予以确认。在科技部公布的《2014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通过验收名单》上,江苏省通过验收的6个市(县、区)实验区分别是:江苏省苏州市城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科技部要求通过验收的实验区积极总结实验区建设经验和模式,并加强宣传和推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此外,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列入《2014年度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