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推出金融企业自主创新计划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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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推出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五年行动计划,提出2015年建成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服务基础平台。五年内,形成5万家企业信用 ;争取在苏中资银行和经营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产险公司均建立起“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到2020年,力争7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实现融资发展,其中,50%以上的人才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获得首笔融资;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需求基本满足;60%以上的新三板企业实现做市交易融资;30%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实现并购提升;60%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苏州将建立多项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人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国资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联席会议定期统计、定期分析、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机构和企业代表参会,沟通协调金融服务工作相关事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各相关部门与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部门间有效沟通渠道,共同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建立信用评价应用机制。

  金融机构通过地方企业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各类信息,充分掌握企业信用情况,将企业信用评价应用于融资管理。同时,地方企业征信系统根据金融服务需求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产品,引导企业提升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3、建立机构进入与退出机制。

  参与行动计划的银行和保险机构,须按要求建立“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中心”在经营团队、资源配置、业务管理、风控机制、考核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应符合市金融办及监管部门制定的要求,确保服务专业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每年对“中心”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则予以摘牌,待符合条件后可再次提出申报。

  4、建立不良资产快速处置机制。

  一是依托工业园区法院金融审判庭,建立金融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行繁简分流,对一般信贷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加快财产处置进度,限期执行,维护金融债权。二是推动苏州仲裁委设立专门解决金融商事争议的金融仲裁平台,鼓励通过金融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提高纠纷处置效率。

  5、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地方企业征信系统,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开发风险预警产品,及时监测和防控企业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应对业务审查和风险控制尽职,实时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传送企业风险情况,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直至熔断控制。三是对信保基金项下业务,信用再担保公司作为基金受托人,要检查督促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履职尽职。发生风险代偿时要进行尽职审查,尽职的则予代偿。

  6、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每年对金融机构上年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各项金融业务开展考核,对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表彰;二是每年对各地区及参与行动计划的相关部门开展评估,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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