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公开选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须被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录取,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高校名单(见附件1,下同)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