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杰出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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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深府办〔2009〕7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我局将组织选拔一批近几年在我市各行业业绩贡献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认定为我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并享受住房补贴、学术研修津贴等相应配套政策。现就做好鹏城杰出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在我市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业人才,不限户籍或国籍,只要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一)获得省级以上发明专利奖,并由此为本市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专利发明人。

  (二)获得国家或国际科技奖项,并由此为本市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科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者。

  (三)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体育等社会科学领域为本市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并在国际或国内产生较大影响者。

  (四)在深圳科研、教学工作中,其学术研究、教学理论、方法和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在全国享有较高声誉者。

  (五)在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和科技创新中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能凝聚优秀团队和带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医学拔尖人才。

  (六)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装备制造等行业中为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者。

  (七)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高技艺技能,在技术革新改造中,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能方法,或者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技能等方面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八)其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

  曾获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市长奖”、鹏城杰出人才奖者不再参加本此评选。

  二、推荐程序

  单位推荐或同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 单位推荐程序:

  各区(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开、公正。

  1.基层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步人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企业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推荐,也可通过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组织人事局)推荐。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区事业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和本区企业申报指导、协助推荐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各行业协会可作为推荐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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