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最新的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文件中提出,鼓励位于深圳市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旧工业区,调整规划功能用于建设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一份通稿中称,用地功能调整后,经初步测算,预计至2020年可释放出300万平方米空间。
深圳土地面积狭长,城市更新是其新房主要供应渠道。1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官网发布新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下称《暂行措施》)。相比2014年的同名文件,新版本提出在城市更新中加码人才住房供应。
深圳住房价格高企,能否在当地安居乐业是专业型人才人生大课题。该市从2010年起探索人才住房解决之道,2011年将人才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实物配置或发放货币补贴,向深圳人才群体提供住房保障,留住人才。
2016年8月,深圳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开启人才住房新政,加大人才住房及其用地供应。未来人才住房用于“促发展”,保障性住房旨在“保基本”。
深圳提出“十三五”期间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不少于30万套。为实现这一目标,深圳需要从地铁上盖、房地产开发配建、城市更新及棚户区改造等渠道上加大供应。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称,“十三五”期间,深圳预计通过城市更新这一渠道,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这一部分配建规模为284万平方米。
政府要如何在城市更新上做文章?拆除重建、综合改善基础设施以及改变建筑物功能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三类主要方式。深圳市2016年1月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下称《配建规定》),将城市更新地区分为三类。一类地区指的是深圳市福田、罗湖、南山、前海等城市各级中心区内,2015年前即已规划轨道站点周围1000米范围。二类地区则是一类地区之外的剩余轨道站点周边范围。剩余其他适宜配建保障性住房为三类地区。
按照《配建规定》,如果城市更新项目属于拆除重建类,且由城中村改造为居住用地,要按照人才住房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比例确定为12%、10%以及8%。项目若由工业区改造为居住用地,配建基准比例则需要增加8%,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配建比例则分别是20%、18%、16%。无论居住用地改造来源是什么,配建比例还结合实际要在基准比例上进行增减,比如在地铁线路站点500米单位内,配建比例增加3%。
新版《暂行措施》提高了基准配建比例。据规划国土委介绍,例如,上述第一种情况,基准配建比例分别上升到20%、18%、15%;上述第二种情况,基准配建比例提高至35%、33%、30%。
《暂行措施》还创新人才公寓配建制度。如果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包含商务公寓,且公寓位于《配建规定》确定的一、二、三类地区的,建成后将分别按20%、18%、15%的比例,部分移交政府作为人才公寓使用。移交政府的商务公寓免缴地价,建成后由政府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