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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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一、首发申请

  (一)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验。

  (二)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四)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二、续发申请

  (一)审核。首笔租房补贴发放半年后,系统自动提交续发申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季度汇总名单,送市公安部门及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信息。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续发申请,符合发放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终止,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租房补贴。

  (二)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三、异议及问题处理

  涉及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修改、申诉、复议以及投诉等,申请人需到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一)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系统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提交申诉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审核,异议成立的,申请人纳入下一季度受理名单,再次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及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情况等信息;异议不成立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说明理由。

  1、对户籍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对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核查结果有异议:提供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如申请首次补贴时,无法办理金融社保卡,需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填报首次发放账户。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2、由开户银行开具的账户证明原件(需同时具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

  3、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补贴续发将拨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不能更改为其它银行账户。

  (三)如申请人姓名变更,需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其租房补贴受理部门填报变更信息。

  1、有效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需具有曾用名信息);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

  3、个人声明(包含姓名变更的具体时间及决定机关,以及承诺提供信息属实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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