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在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中,又分别设立了两种扶持方式,其一是针对《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
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单个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其中,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
另一种扶持方式则是贷款贴息。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此外,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以及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则采取直接补贴方式进行。其中,节能环保领域市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按照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而在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中,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按照国家资助资金的100%予以配套,且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国家、省级高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各类专项,按照国家、省资助资金的5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资助资金与国家、省资助资金综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