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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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在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一类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降低能源资源成本
降低用电成本。为支持企业转型,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年变更调整为按季变更。公布我市输配电价,支持企业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降低快递企业经营成本。对新入驻、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经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等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按照以不超过30元每平方米标准给予快递企业月租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连续补贴3年的政策执行。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对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一律取消;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要严格落实到位,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应倒排制定返还进度时间表限时返还,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保证金缴纳标准,缩短资金占用时间。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各项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市场主体可以银行保函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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