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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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按照方案,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成为改革试验区域,担负起先行先试的重任。《总体方案》指出,这次改革试验的主要任务是:

  ——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进要素价格倒逼创新,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速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让创新人才获利,让创新企业家获利,强化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开展更高层次的国际创新合作,推进科技计划对外开放,促进国内技术和国内品牌走出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最大限度地解放和激发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作为第一资源、创业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必须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把改革红利、创新红利、人才红利充分释放出来,形成人人皆可创业创新、创业创新惠及人人的生动局面。”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万劲波说。中央党校教授赵振华表示,此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方案》确定京津冀、上海等8个地区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名列其中。

  《方案》要求,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根据方案,选择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进行系统部署。在相关地方提出改革试验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成熟程度,逐个报国务院审批后启动实施。

  按照《方案》制订的实施进度,2015年,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研究制定改革试验方案,协调落实有关改革举措,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条件成熟后逐项报国务院批准实施。2016年,全面推进落实试验区域的改革部署,开展阶段总结评估,对成熟的改革举措及时向全国推广。2017年后,滚动部署年度改革试验任务,组织开展对试验区域的中期评估,适时推广重大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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