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功勋技能人才享专家待遇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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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获悉,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的决议》,我省拟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

  功勋技能人才享省级专家待遇

  我省明确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得设置毕业院校层次、类型等限制条件。大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深入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树立“处处能立业、行行能建功、技能最重要”观念,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氛围。

  我省出台了对“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技师资格的在职职工,高等职业院校可免试录取”的政策。加大了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功勋技能人才享受省级专家待遇,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将享受为期3年,每月1000元的补助。

  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

  省教育厅起草了《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发展方案(征求意见稿)》,坚持服务需求、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灵活多样原则,重点扶持一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扩大供不应求专业的招生规模。

  省教育厅、财政厅结合对接产业集群的省级示范专业群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各市推进市属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重点打造一批品牌示范专业。目前,全省已建设加工制造、石油化工、信息技术、现代服务和现代农业等308个省级示范专业群,初步形成以示范专业群为引领,对接我省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布局。

  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

  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的相关政策,放宽招聘中有关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使优秀拔尖高技能人才能进入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对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国家、省级职业技能一类竞赛中取得名次的优秀选手通过考核方式聘用。

  省人社厅已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明确,中职学校专兼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中课时量要求和核定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及主管部门指导各中职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先行在符合条件的部分国家级示范校下放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

  探索建立职业院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对省人社厅授予的“技能大师”称号的技能人才,由省里统一组织专家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允许有理论探索且在革新工艺、专利成果、发明创造、挖潜增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级技师参评高级工程师,并探索建立其后续晋升正高级职称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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