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西安“吸引”并“留住”人才

来源:沃锐猎头公司
发布时间: 2017-05-31
131

  夫妻双方均为高校集体户口,新生儿怎么落户?毕业后暂未找到工作,户籍应该怎么处理?随着高考季、就业季来临,为了助力古城“抢得”更多人才,“留住”更好人才,昨日上午,市公安局邀请我市86所大中专院校的户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就我市实施的户籍新政中有关人才落户、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中存在的热点、疑点问题进行解答。

  昨日活动现场记者了解到,自3月1日,被称为西安“史上最宽松”户籍新政正式实施后,截至4月底,户籍迁入西安的共有37964人,这一数字是去年同期的4倍多。3月、4月两个月内,通过户籍新政落户西安的人有23272人,其中通过学历落户的有15400人,占新政落户的66.2%。“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户籍新政实施两个多月来,除了落户西安的人数大幅提高,对人才的吸纳、引进效果也逐步凸显。”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户籍管理科科长武肃介绍说。

  随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来自全市的86所大中专院校的负责人针对吸引人才方面的户籍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西安高校的特点是,多数都设立了分校区、新校区,那么大中专院校的分校是否可以设立集体户,方便入学新生以及新聘用的教职工就近落户。”对于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多所大中专院校提出的问题,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按照现行的户籍政策,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大中专院校的分校也可以设集体户口。对于符合条件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问题,公安机关将按照校方的需求落实。

  “学生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如果毕业后迟迟未能找到可落户单位,超过规定时间,这些户籍应该如何处理。”西安文理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代表提出了这样的户籍问题。对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原来的户籍政策,这些确实给高校的户籍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西安的户籍新政实施后,这些未在规定时限内找到工作并迁走户口的,可以将户籍迁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集体户内,这样不仅解决了学生西安户口的问题,也减轻了校方的管理压力。

  陕西师范大学等大中专院校代表提出疑问,高校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新聘任的教职工等因是集体户口,孩子出生后是否可以办理正常落户业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孩子上学等方便,对于夫妻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外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建议将孩子落入家庭户口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这种情况新生儿可以落入任何一方的集体户口。同时,符合条件的集体户口也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联系我们

*
*
*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
24小时免费热线
400-017-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