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修订印发的《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外地新引进到厦门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每人每月可领2000元生活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5年。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五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修订后的办法自10月11日起实行。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若在工作和学术研究中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的,将停发生活津贴。同时,涉嫌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触犯刑法;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也将被停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