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创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度统一、高度效率为基本出发点,以充分开发、利用和保护劳动力资源为中心,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实现社会保障公平,构建和谐的社会。厦门市公务员局是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归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括26个机关处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任务是:促进就业创业,社保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扩大人才引进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就业创业。一是完善促进本市居民就业优惠政策,推进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工作规范化,着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二是全方位开展企业用工服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完成厦门技师学院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
(二)社保提升。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工作。二是修改完善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政策,推进本市新生儿医疗费用即时刷卡结算业务。三是修订《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四是继续推进厦门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成立工作。
(三)人才引进。一是优化人才引进机制;二是建设区域人才中心市场;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扩大海外智力引进。
(四)劳动关系。一是深化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三是加强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基本建设。
(五)公务员局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研究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整体性的开发工作,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管理;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管理,综合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工作,制定全市公务员、职员、军转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事争议仲裁的办法规定和办案规则,负责全市人事系统的人事监察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为9895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411.26万元,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2987.17万元,历年结余3.69万元,其他资金55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952.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51.13万元,公用支出661.01万元,项目支出90539.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411.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1001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01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局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2011002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局专项业务费支出。
(三)2011004人力资源事务-政府特殊津贴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专家的政府津贴支出。
(四)2011006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8727.5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慰问金、考录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费、一次性补贴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社保补贴等支出。
(五)、2011008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1446.26万元,主要用于海纳百川专项引进人才支出。
(六)、2011010人力资源事务-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能力建设及机关干部培训超市支出。
(七)、2011001人力资源事务-公务员招考50万,主要用于公务员考录费用。
(八)、2011050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958.1万,主要用于公务员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九)、2011099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事事务支出40.8万,主要用于留学人员活动经费。
(十)、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社保(二期)建设。
(十一)、20801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运行1013.15万,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支出。
(十二)、208010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1万,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业务费及机构整合费用支出。
(十三)208010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678.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支队的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四)208010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管理事务61.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五)208010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管理事务1648.4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六)20801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4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卡管理系统升级及改造支出。
(十七)208010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272.3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和退管中心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八)20801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991.72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十九)20801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342.5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人员公用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费支出。
(二十)、2080308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484.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支出。
(二十一)、2080309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1833.6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定期定额生活补助、无力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费补贴等支出。
(二十二)、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897.16万,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务员局离退休费用支出。
(二十三)、2080102事业单位离退休8334.85万,主要用于全系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及二轻改制单位及社保中心(补差)离退休费用支出。
(二十四)、2080701就业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568.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系统的维护及升级改造支出。
(二十五)、2080702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3848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人员的培训补贴。
(二十六)2080703就业补助-职业介绍补贴1550万元,主要用于招聘市场的门票及摊位费补贴、引进劳务奖励等支出。
(二十七)、2080704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5330.46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政策人员的社保补贴。
(二十八)、2080705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8.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支出。
(二十九)、2080706就业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20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三十)、2080711就业补助-就业见习补贴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见习生生活补助及保险费支出。
(三十一)、2080799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随军家属生活补助支出等。
(三十二)、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07.48万,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务员局的医疗保险支出。
(三十三)、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916.98万,主要用于全系统事业单位和二轻改制企业的医疗保险支出。
(三十四)、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87.12万,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务员局全系统各单位缴交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十五)210050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262.5万,主要用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三十六)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3247万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十七)210059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809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历年医疗经费支出缺口。
(三十八)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外办尚未批复,实际按批复数确定),公务接待费34.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外办尚未批复,实际按批复数确定。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34.5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5.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7.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入库制度,控制车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