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市财政局着力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杠杆,新平台、新服务、新治理”6个方面,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转变产业扶持引导方式,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助力产业、城市与社会转型。今年前11个月,全市财政总收入920.4亿元,增长10.9%,税性收入比重、单位GDP的税收贡献率等多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厦门市有望成为福建省第一个
全年财政收入超千亿元的城市。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扶持“新产业”。厦门市财政局坚持龙头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天马二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带动该市相关产业上中下游企业联动发展;鼓励市域外企业在厦设立总部,打造区域制造、研发、营销、结算中心,积极培育优质新财源;重点扶持“5+3+10”现代产业体系,出台智能制造、新能源、“互联网+”、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一批融合新技术、对接新经济、应用新模式的细分产业迅速成长,促进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快速集群发展。
灵活机制加码创新驱动,鼓励“新技术”。厦门市财政局创新机制大力扶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安排技改专项资金,对企业的“机器换人”项目予以扶持,鼓励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对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等关键业务环节所开展的信息化项目给予补助。二是出台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奖励政策,对该市企业2015年度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享受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再给予以一定比例奖励。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投入,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初创期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创新方式激活社会力量,放大“新杠杆”。厦门市财政局积极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与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扶持资金杠杆,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一是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设立覆盖软件信息、生物医药、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的7只产业子基金,并积极参股深圳创投前海母基金。二是创新企业融资政策扶持方式,发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等各类信贷风险资金作用,完善政府和机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最高可达融资额3%的财政补贴。三是创新财政投融资体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把握国家战略新机遇,搭建“新平台”。厦门市财政局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好环境、新平台。一是落实自贸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政策,对股权投资类企业实施开办、投资、经营、总部奖励及风险补助;研究促进自贸区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租赁企业在自贸区内集聚发展;完善自贸区财政管理体制,构建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财政资金向产业基地、孵化器、库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产业综合支撑体系建设倾斜。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新服务”。厦门市财政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实施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风险分担,以5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对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贷款予以风险补偿。二是设立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设立还贷应急资金4000万元,为小微企业缓解资金“燃眉之急”。三是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及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规模。四是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科技担保分公司,每年安排1100万元对科技担保分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担保服务进行补贴。
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探索“新治理”。一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试点部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出台项目库管理办法,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和储备机制;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意见,绩效目标要求覆盖全部项目支出。二是优化市区财政体制,理清财权事权,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基层更加有权有财,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三是整合相关领域的扶持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四是严控“三公”经费以控制行政成本,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分类、分档的管理制度。五是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完善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


